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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从未列入行政许可

2025-04-15 10:40:40 作者 : 浏览 : 141 次 0 评论
亲爱的读者,当你发现自己被骗20年,您会有什么感觉?在国人的观念里,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没有经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就一定有问题,甚至被当作假证。但仔细研究国家的法律法规之后,您会吃惊的发现:自2004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施行至今,国内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从未列入行政许可。第三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颁发职业资格证书,需要人社部门认可,纯粹是骗人的鬼话。
十几亿中国人,已经被骗了20年!原告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合法性,也因为被告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不断抹黑打压,被误解了20年!让我们一起来研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识破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的蒙人组合拳!
 
行政许可目录脱颖而出
2004年6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12号公布《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国务院对所属各部门的行政审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由法律、行政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项目,依法继续实施;对法律、行政法规以外的规范性文件设定,但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依法予以保留,并设定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目录共500项。有关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行政许可项目共两项:
第84项. 审批项目名称: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实施机关:人事部、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此类审批项目,俗称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
第91项,审批项目名称: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实施机关:劳动保障部。此类审批项目,俗称非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即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
行政许可法横空出世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理,根据宪法,2003年8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该法于2004年07月01日施行。

第一次修改内容没变

2009年1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48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1次修订,但有关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行政许可项目没有修改。也就是说,国内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依然未被列入行政许可。

营业执照明确无需行政许可

2010年10月22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时,将“职业技能鉴定”业务列入一般经营项目,标明无需行政许可。

第二次修订内容没改

2016年8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1号公布《国务院关于修改〈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决定》,第2次修订,有关颁发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行政许可项目没有修改。也就是说,直到2016年,国内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仍然没有被列入行政许可。

国家职业资格目录出台

2017年9月29日,《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号发布。附件第10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取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项目名称:列入政府管理范围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审批。取消审批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通过以下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①对政府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常态化清理机制。②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接受社会监督。④严肃查处清单外擅自新设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

官办发证行为被取消
2019年12月3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深化“放管服”改革,将技能人员水平评价由政府认定改为实行社会化等级认定,接受市场和社会认可与检验。这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机制的一场革命,有利于破除对技能人才成长和弘扬工匠精神的制约,促进产业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会议确定,从2020年1月起,除与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等密切相关的消防员、安检员等7个工种依法调整为准入类职业资格外,用一年时间分步有序将其他水平评价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全部退出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不再由政府或其授权的单位认定发证;同时,推行职业技能等级制度,制定发布国家职业标准或评价规范,由相关社会组织或用人单位按标准依规范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评价、颁发证书。
国外证书颁发权下放

2021年5月19日,《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发布,附件第152项,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批项目名称: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具体改革措施:①将审批权限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下放至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②实现申请、审批全程网上办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对通过投诉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多的机构实施重点监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查处并公开结果。

 

再次强调没有行政许可

2022年1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号发布,依据《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 一 步 激 发 市 场 主 体 发 展 活 力 的 通 知》,附件第150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然为: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这是近年来国务院再次强调,国内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依然未被列入行政许可。

反复强调没有行政许可

2023年3月16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布<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国办发〔2023〕5号的通知发布,附件第150项同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行政许可事项名称依然为: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资格审核和注册。国务院反复强调,国内职业技能鉴定业务从来没有被列入行政许可。

尾声
长期以来,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混淆 “以技能为主的国外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与“以技能为主的国内职业资格证书及发证机构”的概念。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混淆 “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与“非准入类职业资格证书,即水平评价类职业资格证书”的概念。这是被告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蒙骗社会大众、持续造谣诬陷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舆论基础。
纳粹德国的戈培尔有句名言:“谎话说了一千遍,就成了真理!”,意为谎话说的人多了,人们就会把谎话当成事实,真相也就无人在意了。原告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需要被告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认可,才是国家认可,这种说法就是彻头彻尾的官谣。尽管三人成虎,众口铄金,但鲁迅说过:“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够将空言打得粉碎。”我们相信,党中央、国务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终会还原事实,真相终有大白于天下的那一天,法律法规终有战胜垄断势力的那一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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